規則說明
【參賽資格】
114年度校際學術合作計畫案-具本校或合作學校學生身份之計畫團隊成員。
【比賽規則】
1.每一計畫團隊須指派1名團隊成員,於競賽當日進行計畫成果報告。報告時間以3-5分鐘為限,語言不限,可採中文或英文進行發表。
2.報告形式以1張靜態海報為限,參賽者須於競賽期間站立於海報旁,等待評審委員依序前往聽取報告並進行提問。
3.報告過程中,不得由非參賽者代為說明,亦不得使用與海報內容無關之道具。
【評選標準】
1.海報內容:包含主題適切性、吸引程度、用字及組織架構等。
2.表達能力:包含口說內容、發音、語調及流暢度等。
3.台風與肢體語言: 包含台風穩健度、眼神、音量控制、講話速度及時間掌控等。
【競賽獎勵】
1.特優獎:共選出2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3000元。
2.優等奬:共選出2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2000元。
3.佳作獎:共選出6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1000元。
【得獎名單公布】
1.最終得獎者將於閉幕式時進行頒獎及講評。
2.得獎名單將於網站進行公告。
3.得獎人請於領獎期限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並攜帶可辨識身分之證件供本處核對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