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1年度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助金」,申請時間自3月14日起至4月15日止。
說明:
一、依本會獎助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本次獎助專業證照考取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三、受理申請時間:111年3月14日至111年4月15日。(延長至111年4月29日)
三、公告補助金額:甲級每張新臺幣4,000元整,乙級每張新臺幣1,200元整。
四、申請資格:以本校大學部(含五專部)學生身份於前述期間內報名參加考試,並取得技能檢定專業證照者申請者。(報名時非本校生不符資格)
五、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
3.證照考取當學期在學證明
4.郵局或其他銀行存簿帳號影本
5.其他(如已畢業者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六、申請者須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檢具上述應備文件送交行政大樓六樓研發處,承辦人李小姐(分機1424),逾期恕不受理。
七、申請表及獎助辦法請參考本頁下方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