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09年度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助金」,申請時間自4月20日起至5月20日止。
說明:
一、依本會獎助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二、本次獎助專業證照考取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三、受理申請時間:109年4月20日至109年5月20日。
四、申請資格:以本校大學部學生身份於前述期間內報名參加考試,並取得技能檢定專業證照者申請者。(報名時非本校生不符資格)
五、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影本(請攜帶正本備查)。
3.學生證影本
4.郵局存簿影本。
六、申請者須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檢具上述應備文件送交行政大樓六樓研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七、申請表及獎助辦法請參考本頁下方附件,詳細獎勵項目及金額亦請參考獎助辦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