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有推薦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填妥「暑期實習學生校方推薦資料表」(如附件1)併同「暑期實習學生甄選基本資料表」(如附件2),以傳真或掃描後E-mail等方式傳送至本所辦理,預計於5月底函知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