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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赴陸實習通知】學⽣赴⼤陸實習應注意事項,及須落實填報登錄平台事宜

教育部114年4⽉9⽇來函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如下:

1.⼤陸委員會於113/6/27起調升中國⼤陸及香港澳⾨旅遊警⽰為「橙⾊」燈號,建議國⼈避免非必要旅⾏,敬請師⽣慎思赴陸交流之風險及挑戰。

2.學⽣以學校名義赴⼤陸地區進⾏學⽣教育交流活動,包括實習等,除⽬前須⾄

(1) 「國⼈赴陸港澳動態系統」登錄外,也須⾄

(2) 「陸⽣及臺⽣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進⾏登錄。

3.「陸⽣及臺⽣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所屬系所須於出國⽇前⼀個⽉前⾄⾴⾯登錄,並於回國後⼀個⽉內⾄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本平台帳號請各系所⾃⾏向國際處兩岸交流組申請授權。

4.鑒於教育部近來嚴格審查赴陸交流活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經教育部審核「陸⽣及臺⽣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登錄之資訊,倘不同意極有可能被退件,致禁⽌赴陸等情事發⽣。

5.研發處已⾄本處網⾴更新「學⽣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 (https://rnd.ntut.edu.tw/p/412-1042-14116.php?Lang=zh-tw)」,將以上提醒事項納入表格中,倘學⽣仍有意前往⼤陸實習,煩請下載最新離校申請表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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