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
一、案係有關教育部(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
二、教育部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STEM領域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三、本年度補助經費如下:
(一)本計畫,執行期程為三年,分年執行,自當年度八月一日起至次年度七月三十一日止。補助經費包括經常門(得編列業務費及人事費)及資本門(各計畫以不超過總經費之12%為原則)。
(二)經審查通過者,每案每年由學校主管機關最高全額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三百萬元;補助經費之百分之五十,應用於支持女性教研人員教學研究及培育女學生學習與鼓勵投入STEM領域之就業輔導規劃。學校主管機關得就學校提出提升女性參與計畫之創新措施與其他新增之校內機制,每案每年另補助最高一百萬元。
四、本年度申請作業如下:
(一)請有意申請之團隊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至教育部計畫線上平臺(http://stem.nycu.edu.tw)填寫計畫內容並將計畫書(計畫主持人須親自簽名或蓋章)及相關附件資料紙本一式2份(以A4大小紙張、14號字體撰寫、正文內容以30頁為限(不含封面、目次及附件)與電子檔1份送至研發處承辦人侯彥汝 Email: aliciahou1114@ntut.edu.tw。
(二)每一申請案須與1家以上企業於STEM領域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申請時應檢附與合作企業簽訂之書面合作契約或合作備忘錄,並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如申請時尚未完成正式契約簽署者,應於計畫核定後完成正式簽約。
(三)因每校最多申請5案,且每位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以申請1案為限,為利統計與審核,請擬申請之團隊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班前聯繫研發處,告知擬申請案數。
(四)請於期限內備妥文件並送達本校研發處,由承辦人侯彥汝小姐收辦理(Email:aliciahou1114@ntut.edu.tw,分機:1413),以利本處彙整後報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