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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補助教師進行PBL研發專題作業要點

補助教師進行PBL產業研發專題作業要點

1.  執行期間至多1年,並有1/2期程(含)以上於當年度進行。

2.  以問題導向學習(PBL)方式建構產業研發專題。

3.  優先以跨系所、跨領域合作方式為計畫主軸(至少含兩個專業領域)且具未來延續性。

4.  須邀請產業界共同參與,研訂核心議題焦點,扣合17項SDGs永續發展目標,俾利解決產業研發相關問題。

5.  須有產業界相對配合款,並不得少於本校補助經費。經費須列出與產業界合作各方負擔之項目及金額,作為經費審查之依據。

6. PBL產業研發專題需於執行期間內與企業合辦PBL小型工作坊或競賽。

7.本期教師進行PBL研發專題補助之培育學生數每件需達10人以上。

 

本年度補助經費依高教深耕計畫核撥經費與申請案件數而定,每案原則以20萬元為上限,預算編列以資本門20%-30%、經常門70%-80%(人事費不得超過本處總補助經費30%)之比例 編列,並得視計畫審議結果彈性調整;本年度新增記錄影片加碼獎勵,製作完成至少3分鐘之影片詳實記錄TBL-PBL-SBL實施步驟及辦理小型工作坊或競賽過程者,將額外補助至多1萬元整。

 

 ▲113年補助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315(星期五)1700截止。

▲工作營之申請將另擬辦法辦理,請待小郵差通知。

▲申請繳交資料:申請書、產學合作契約書影本及企業匯款證明,請紙本列印親簽後及電子檔繳交予研發處承辦人。

申請書及補助要點請參考附件。

聯絡人:研發處郭小姐/分機1425(電子郵件ari_kuo@ntut.edu.tw) 

 

附件下載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補助教師進行PBL研發專題暨工作營-作業要點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補助教師進行PBL研發專題暨工作營-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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