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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校內獎補助】本校114年第2次「研究薪傳計畫」及「專任教師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申請案。

一、依據本校「研究薪傳計畫實施辦法」及「各級專任教師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原則」辦理。
二、有關l14年第2次「研究薪傳計畫」申請,詳如以下說明:
(一)本校「研究薪傳計畫實施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凡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教師,需於到任起一年內提出研究薪傳計畫申請,每位教師申請以二次為限,一次補助期程為二年,補助辦法請參閱附件一。
(二)本次申請通過者補助l15-116年度各1萬元業務費,前次申請已獲115年度經費補助者,無須於本次提出申請。請有意申請教師,於本(114)年度11月28日(星期五)前將經所屬系所及學院審查通過之申請資料送至研發處辦理。
(三)相關研究薪傳計畫申請表單請至研發處網頁/表單下載/研究企劃組(A14、Al5)下載使用。
三、另為鼓勵本校各級專任教師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各類型研究計畫,本校訂定「各級專任教師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原則」。各級專任教師以本校名義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未通過,符合相關條件者,得邀請本校具有研究績效之教師擔任諮詢輔導教師,輔導國科會研究計畫之撰寫與申請,補助原則及申請表詳如附件二。
四、請符合相關規定之教師於規定期程內踴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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