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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公告】教育部函知為落實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2款規定案

一、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第26點第12款規定,計畫主持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規且經相關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由國科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得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更換計畫主持人或一定期間內不得再依本要點申請及執行研究計畫。該「相關主管機關」之定義範圍,經國科會114年5月1日函示「相關主管機關包含學校」,合先敘明。

二、爰請本校應注意配合各獎、補助機關之相關規定,並確實依作業要點第26點第12款規定辦理,計畫主持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規且經本校調查或查證屬實者,請立即通知國科會,由國科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辦理後續事宜;如行為人屬作業要點第3點所列之與公私立大專校院有關人員者,亦請一併通知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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