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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計畫徵求】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受理時間延長至107年2月21日(星期三)

1.有關科技部107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受理時間延長至107年2月21日(星期三)。
2.本次受理對象包括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3.計畫主持人在研究學者專題研究計畫(以下簡稱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4.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指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且具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人士或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科技人才。
5.有關「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第1項第4款規定,計畫申請時需檢附之「申請機構完成審查程序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出具【院級以上】通過審查之教評會議紀錄。
6.申請人須於107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未完成者,恕不受理。並由本處於107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辦理。
7.本計畫之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下載使用。
8.相關計畫規定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四科,電話:(02)2737-7104、7105、7106、7211。
9.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附件1:科技部來文
附件1: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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