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將於103年9月22日(一)起至103年月10月17日(三)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踴�
104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將於103年9月22日(一)起至103年月10月17日(三)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臺北科技大學暨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公告辦理本校104年度與馬偕紀念醫院研究合作計畫申請事宜,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請自行確定雙方合作對象,並於103年9月22日(一)起至103年10月17日(三)向本校研發處繳交「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兩份。另馬偕紀念醫院方面亦須由該方計畫主持人向馬偕紀念醫院繳交申請書。
二、為有效分配研究資源,申請人如同時申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及「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如兩案皆獲審查通過,僅能擇一執行。申請人須於計畫申請表勾選優先順序選項(附件三第一頁),審查作業將以此作為審核參考依據。
三、本計畫相關作業要點、注意事項及申請書(如附件一、二、三);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窗口:台北科技大學研發處-李芮小姐(#1422)&淡水醫學研究部-張鳳梅小姐(02-2809-4661 #3061)
四、依照合作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條規定,本要點補助之計畫案,於執行期滿兩年內須發表雙方主持人共同合著之SCI論文,煩請99-103年已申請本計畫之老師務必附上成果調查表(附件四)。
五、依101年8月14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內專案計畫製作實務教材規範要點」,本案亦在此規範中,請申請本年度本校與馬偕合作計畫案之教師須注意此要點之相關規定。相關規定請上研發處網站查詢。
六、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分配,本校之補助金額,儀器設備費及經常經費(研究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各為50%,設備費與經常費不可流用。合作機構之經費分配,依其相關規定辦法。另外,本校就本計畫之管理費編列原則為本校核定補助金額之10%。
七、依據103.09.17研發處會議決議,104年起核定補助經常費下之人事費不得超過經常費補助額之60%,其他相關事項,敬請依照本要點規範提出申請。
以上若有問題,請洽本校聯絡窗口:研發處/李芮(分機1422),或E-mail:raelee@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