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研究發展處

103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將於102年10月14日(一)起至102年月10月31日(四)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踴躍�

103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將於102年10月14日(一)起至102年月10月31日(四)止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臺北醫學大學將徵求與本校103年度研究合作計畫案,敬邀有興趣參與研究計畫之教師,請自行確定雙方合作對象,並於102年10月14日(一)起至102年10月31日(四)向本校研發處繳交「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兩份。另,臺北醫學大學方面亦須由該方計畫主持人向北醫研發處繳交申請書。

二、為有效分配研究資源,申請人如同時申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如兩案皆獲審查通過,僅能擇一執行。申請「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及「臺北科技大學暨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案件之審查及核定補助金額,將由三校聯合審查會議決定。申請人如同時申請兩案以上者,須於計畫申請表格中填選計畫優先順序(如附件申請書),審查作業將以此作為審核參考依據。

三、為鼓勵跨校跨領域整合型計畫,以國科會整合型計畫型式(總計畫及至少三個子計畫)提出申請案件者,將優先審核補助。惟申請通過者得於103年底前,正式提出相關的國科會整合型計畫申請。以整合型計畫形式提出申請者,不受第二項之限制。

四、本計畫相關作業要點、徵求說明及申請書(如附件一、二、三);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窗口:臺北科技大學研發處-陳景華小姐(#1453)&臺北醫學大學研發處-陳國斌先生(02-2736-1661#7111)。

五、依照合作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條規定,本辦法補助之計畫案,於執行期滿兩年內須發表雙方主持人共同合著之SCI論文,煩請98-102年已申請本計畫之老師務必附上成果調查表(附件四)。

六、依101年8月14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內專案計畫製作實務教材規範要點」,本案亦在此規範中,敬請申請本年度本校與臺北醫學大學合作計畫案之教師須注意此要點之相關規定。相關規定請逕上研發處網站。

七、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分配,本校補助金額之儀器設備費及經常經費(研究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各佔50%。合作機構之經費分配,依其相關規定辦法。

以上若有問題,聯絡窗口為研發處 陳景華 小姐 #1453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