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申請事宜一案,敬邀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本計畫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計畫宗旨:教育部為使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藉由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並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推動「技職再造方案—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二)法令依據: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參附件一)
臺北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研習務作業要點(參附件二)
(三)申請類型: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B-1、深耕服務B-1及深耕服務B-2共四種
(四)申請件數:
A-1個別型、A-1整合型、A-2各申請2件報教育部審核,以各補助1件為原則,擇優錄取。
B-1、B-2各申請3人報教育部審核,以各補助1至2人為原則,擇優錄取。
(五)申請程序:
1.申請教師須經系(所)相關會議通過,於102年3月15日(五)前向本處提出
申請
2.本處提研發處審查小組會審查通過
3.本處簽報校長核定,於102年4月1日前送交教育部審核
4.教育部將於102年5月31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六)詳細簡報說明資訊及來文(如附件三&四),或請逕上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http://www.iaci.nkfust.edu.tw/Industry/CP.aspx?s=28&n=46,如有其他問題請洽研發處-蔡小姐,分機1423或明志科技大學計畫專案辦公室-陳姿穎小姐,電話:02-2908-9899#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