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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102學年度「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申請事宜一案,敬邀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本計畫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計畫宗旨:教育部為使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藉由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並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推動「技職再造方案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法令依據: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參附件一)

臺北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研習務作業要點(參附件二)

()申請類型: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B-1、深耕服務B-1及深耕服務B-2共四種

()申請件數:

A-1個別型、A-1整合型、A-2各申請2件報教育部審核,以各補助1件為原則,擇優錄取。

B-1B-2各申請3人報教育部審核,以各補助12人為原則,擇優錄取。

()申請程序:

1.申請教師須經系()相關會議通過,於102315()前向本處提出

申請

2.本處提研發處審查小組會審查通過

3.本處簽報校長核定,於10241日前送交教育部審核

4.教育部將於102531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詳細簡報說明資訊及來文(如附件三&),或請逕上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http://www.iaci.nkfust.edu.tw/Industry/CP.aspx?s=28&n=46,如有其他問題請洽研發處-蔡小姐,分機1423或明志科技大學計畫專案辦公室-陳姿穎小姐,電話:02-2908-989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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