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科技大學典範計畫(二)徵求專任行政助理公告101.5
臺北科技大學典範計畫(二)徵求專任行政助理公告101.5
- 應徵職稱:計畫專任助理
- 名額:1名
- 資格: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 不得為在學學生或有其他兼職。
- 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之熱忱、有責任感並善於溝通協調。
- 具備良好中英文能力。
-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基礎操作。
- 能配合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與加班。
- 具執行專案計畫、撰寫專案報告、及美工編排經驗者尤佳。
- 職務聘期:本次聘用人員之聘期自面試通過後起至102年3月31日止;工作表現良好者,得於計畫延續時續聘。惟實際正式聘用期程需視個人工作績效而定。
- 薪資:比照國科會待遇,碩士級起薪36,050元,學士級起薪31,520;須負擔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份。
- 上班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正常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 ~ 17:30)。
- 主要工作內容:
- 執行教育部補助本校之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等相關業務。
- 協助院辦行政事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甄選方式:
- 請檢附履歷資料(含照片、自傳、聯絡e-mail與手機號碼、及至少兩位推薦人的聯絡電話)與自傳,於101/5/18(五)前以電子郵件寄到寄到alva0824@ntut.edu.tw,標題請註明「應徵典範計畫(二)專任助理」。連絡人許嘉芬小姐,連絡電話02-27712171#1425。
- 經初審合格者,本院擇期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大學以上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能力證明文件。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