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函~有關藝術類審查召集人及審查委員條件
中華民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函,有關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審慎評估及釐訂藝術類學術審查之召集人及審查委員條件,國科會復其說明如下:
- 國科會的三大任務是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及發展科學工業園區,其中「支援學術研究」的任務乃國科會各學術處最重要之工作,透過補助學術界專題研究計畫與研究成果的發表、強化各領域學術的資源、培育人才、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及強化學術研究的環境。
- 藝術學門隸屬於學術處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無疑地,亦遵循「支援學術研究」的任務,藝術創作領域並非屬該會任務職掌。
- 國科會藝術學門領域範圍包括音樂、美術、舞蹈、機械與電子影/音像、環境藝術與設計、戲劇及劇場、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藝術教育等8項次領域,就學門內領域別來看,以「美術」與「環境藝術與設計」的研究人口最多,以99年度專題計畫申請為例,「美術」佔22.3%,而「環境藝術與設計」佔34.2%。
- 對於學門召集人及審查委員條件,藝術學門均依循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所訂定知要點,檢附「國科會人文處召集人及複審委員設置要點」供參,無論是學門召集人或審查委員均經過審慎評估後聘請擔任之,似無不妥適之處。
研發處研企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