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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100年度國科會科教處大眾科學教育「科普活動計畫」公告徵求書

 研發處研企組通知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教育發展處為推廣大眾科學教育,特公開徵求100年度「科普活動計畫」。
 
壹、計畫申請
一、申請方式:
1. 申請人需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並循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2. 填寫計畫基本資料表(表C001)時,「計畫類別」請選「一般型研究計畫」、「計畫歸屬」為「科教處」、「學門代碼」為「SSD01-科普活動」。
二、申請時間:本年度僅徵求1次科普活動計畫,本校截止時間為民國100年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執行期限:
1. 執行期限最長以1年為原則,如申請多年期計畫,需有延續性必要,且每年之活動設計或規模等方面應有所不同。申請人應依活動規劃與辦理需要填入適當執行期限,原則上,執行期限起始月份不得早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前3個月,執行期限結束月份不得晚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後1個月,但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大型活動不在此限。
2. 計畫執行最早可自民國100年6月1日開始;活動預計辦理時間需介於100年6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之間。
四、經費補助:原則上國科會僅補助辦理活動所需之業務費(含人力費用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其中,人力費用原則上僅補助兼任助理與臨時人力,如欲申請專任助理,需詳述專任助理之工作內容及必要性。申請研究設備費者,需詳述該設備對計畫執行之必要性及無法自執行機構或其他機構取得之原因。每件計畫之經費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
五、原則上,同一申請人在同一申請年度中僅補助1件科普活動計畫。本計畫屬非研究性質之補助案,每位計畫主持人主持本會各項非屬研究性質計畫之補助案至多以2件為限(不含出國補助案);若計畫主持人已主持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者,其主持專題研究計畫件數,加計非屬研究性質之補助案(至多2件)後至多以5件為限。而非屬研究性質計畫之補助案,其執行期間在6個月以下者不列入補助案件數計算。

貳、計畫重點
一、活動內涵必須屬於科技領域。
二、活動對象為一般大眾,可因需要設定參加民眾之背景條件(如:年齡、性別、偏遠地區、原住民……等),且應盡量以開放參加方式舉辦。
三、活動設計需考量參加民眾之年齡、學習能力、科學程度……等因素,以達最佳學習效果。
四、計畫主題:鼓勵申請人針對下列7類(但不限此7類)主題做規劃。
1. 科普素材研發:將不易理解的科技知識,以教具模型、電腦軟體、科普書籍、科普教案……等方式傳遞,使一般民眾與學生容易理解,並規劃素材開發後的推廣方式。
2. 科普人才培育:培育有志推廣科普教育的種子教師、科普志工、科普作家等,並結合其他資源,使計畫培育的科普人才能發揮所長。
3. 女學生參與科學:鼓勵女學生參與科普活動,以提升女學生學習科學或未來從事科學工作的興趣與自信。
4. 科學學習落差:提供低社經家庭、新移民、東部與偏遠地區,以及其他弱勢族群的學生或民眾學習科學的機會,縮短科學學習落差。
5. 認識科學:使民眾與學生了解科學精神、科學知識產生或獲得的過程、科學的思辯與論述方式、科學探究的方法、科技進展對個人與群體產生的影響等。
6. 閱讀與溝通科學:提升民眾與學生對科技新知或熱門科技議題的聽、讀、說、寫(亦即理解、溝通、討論、轉述、引伸等)能力。
7. 生活中的科學:使民眾與學生了解隱含在日常生活中的科學內涵。
五、活動辦理方式不拘,應針對參加對象與計畫目的選擇適當方式,例如:科學研習營、大型競賽、系列演講、展示、表演、動手做活動、科普書籍出版或導讀、科技旅遊……等。

                            研發處研企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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