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國科會科教處大眾科學教育「科普活動計畫」公告徵求書
一、申請方式:
1. 申請人需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並循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2. 填寫計畫基本資料表(表C001)時,「計畫類別」請選「一般型研究計畫」、「計畫歸屬」為「科教處」、「學門代碼」為「SSD01-科普活動」。
1. 執行期限最長以1年為原則,如申請多年期計畫,需有延續性必要,且每年之活動設計或規模等方面應有所不同。申請人應依活動規劃與辦理需要填入適當執行期限,原則上,執行期限起始月份不得早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前3個月,執行期限結束月份不得晚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後1個月,但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大型活動不在此限。
2. 計畫執行最早可自民國100年6月1日開始;活動預計辦理時間需介於100年6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之間。
貳、計畫重點
一、活動內涵必須屬於科技領域。
1. 科普素材研發:將不易理解的科技知識,以教具模型、電腦軟體、科普書籍、科普教案……等方式傳遞,使一般民眾與學生容易理解,並規劃素材開發後的推廣方式。
2. 科普人才培育:培育有志推廣科普教育的種子教師、科普志工、科普作家等,並結合其他資源,使計畫培育的科普人才能發揮所長。
3. 女學生參與科學:鼓勵女學生參與科普活動,以提升女學生學習科學或未來從事科學工作的興趣與自信。
4. 科學學習落差:提供低社經家庭、新移民、東部與偏遠地區,以及其他弱勢族群的學生或民眾學習科學的機會,縮短科學學習落差。
5. 認識科學:使民眾與學生了解科學精神、科學知識產生或獲得的過程、科學的思辯與論述方式、科學探究的方法、科技進展對個人與群體產生的影響等。
6. 閱讀與溝通科學:提升民眾與學生對科技新知或熱門科技議題的聽、讀、說、寫(亦即理解、溝通、討論、轉述、引伸等)能力。
7. 生活中的科學:使民眾與學生了解隱含在日常生活中的科學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