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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試辦方案」乙份。

一、國科會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試辦方案」乙份。
二、依據第八次全國科技會議之決議:鼓勵大學及研究機構成立相關「研究倫理委員會(IRB)」,並加強人員之培訓與輔導,以確保審查品質。本方案適用於101年度起試辦一年。為協助計畫主持人申請自願送審,參酌近年本校各項專題研究計畫內容所申請學科領域或研究特性評估,建議先依本處前公告:
(一)因應本校教師在提出與「人類行為研究倫理」或「人體研究倫理」等相關計畫時,需先透過相關研究倫理審核機制進行審查,始得提出該計畫之申請。本處提供「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TMU-JIRB)對於盟校之收費標準如下:
1、北醫及三院(北醫附醫、萬芳、雙和)之專任教職員擔任計畫主持人(不含共同主持人)之計畫,則不另收取費用。
2、其他研究計畫得以盟校優惠標準收取費用。目前每件1萬元。
(二)臺北醫學大學聯絡窗口:「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http://irb.xms.tmu.edu.tw/xms/)曾佩儀 小姐,電話: 02-2736-1661#7198、如有需審核案件,請自行備文至該委員會,並副知本校研發處。
三、如老師申請之計畫案涉及研究倫理審查需求者,請自行備文請「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並副知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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