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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開放方案96-98畢業生實習(詳情見附檔)

本部即日起開放教育基金會及非營利機構(不含學校及政治團體)為『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申請對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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