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彈薪】公告本校112年度新聘特優研究人才申請案 (第二梯次申請公告)

【公告】本校112年度新聘特優研究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
~第二梯次申請公告~

★ 申請時程 ★
申請人繳送文件,請於各系所及學院規定時限內辦理(請洽詢各系辦或學院辦公室承辦人),
本校訂於 112年6月16日(五) 截止收件,請各學院於截止日期前將審查結果及申請文件彙送研發處。

本(112)年度各類特殊優秀研究人才(簡稱研究彈薪)第二梯次申請說明如下:


一、本校112年度第二梯次各類「特優研究人才」申請資格分有「Y類-延攬」「N類-新聘」「A類-獎勵」3類,各類「特優研究人才」之適用對象請詳見附件公告,現職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符合任一申請資格者,請於各系所、學院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書(含證明文件)之紙本經系所主管核章及學院會議審查,並請各學院將審查結果(含推薦排序)於112年6月16日(五)前送至研發處彙辦。

二、相關要點及申請表敬請詳閱附件資料或至研發處網站(法規辦法-研企組C06~08、表單下載-研企組C10~13)參閱。

三、本申請案

  1. 「Y類-延攬」須符合本校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要點附表一適用對象,且為111年後正式納編本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N類-新聘」須符合國科會規定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111.8.1~112.7.31)執行該部補助研究計畫並擔任計畫主持人,且於新聘任三年內(110年8月後起聘)
  3. 「A類-獎勵」須填寫近五年內傑出績效說明表,績效計算期間:107.1.-111.12 (非本期間之績效勿填寫)。

四、注意事項

  • 申請人每篇論文僅能單一作者提出申請,若有2位或以上本校教師為共同作者,請檢附其他教師同意書。
  • 依本校「獎助研究及產學績優教師聘任研究人員辦法」聘任研究人員之績效,應由績優教師提出申請,並由雙方自行議定獎勵金分配金額或原則。
  • 若112年度已申請第一梯次公告期間(3/31已截止)新聘「特優研究人才」者,請勿重複申請。
  •  論文點數計算公式及申請表格請依附件填報,並請檢附電子檔以利各單位檢核。

五、本案承辦人:研發處陳冠君小姐(分機1449)。


附件1:【Y延攬】特優研究人才申請表及要點
附件2-1:【N新聘】特優研究人才申請表(首次申請)(第二梯次)及作業規定
附件2-2:【N新聘】特優研究人才申請表(續撥獎勵)(第二梯次)
附件3:【A獎勵】特優研究人才申請表及作業規定
附件4:本次申請公告函
附件5:112年研究彈薪申請名冊(系所&學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