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

一、配合科技部修正 「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第三點 、第四點 、第五點規定,並自107年8月1日起生效。
二、科技部為提供執行計畫助理人員約用彈性,兼任助理費用修正為依執行機構自行訂定之標準按計畫性質核實支給,及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停止適用並取消支領數額限制規定。
三、檢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