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
附件:如文
公告事項:
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供大專院校學生之研究學習並參與實務運作的機會,實習期間提供保險,不支給其他報酬(薪資和津貼)。
二、實習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生。
三、請有意願的同學,最遲於106年4月14日前備齊(1) 實習申請表、(2)自傳、(3)學經歷證明文件、(4)實習計畫書(約1,000字),自行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暑期實習作業要點、申請表、實習報告及需求表,如須電子檔請逕至「研發處網頁→校外實習專區→實習機會資訊」下載。
研發處實習就業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