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教師深度研習及深耕服務,請於4月15前提交計畫書

一、計畫辦理依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發展及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修正規定草案」(如附件1)。
二、計畫簡介:
(一)教師深度研習(程序五):教師3-5人一組赴公民營機構與業界進行三週至八週深度研習,學習業界關鍵實務技能。
(二)教師深耕服務(程序六):教師赴公民營機構進行為期半年或一年之深耕服務,深耕服務後應與該機構簽訂產學合作契約。
三、程序五「教師深度研習」及程序六「教師深耕服務」,每校每年合計教育部補助至多新臺幣八十萬元,其中至少應包括薦送二名深耕服務教師。其餘扣除辦理深耕服務所剩餘款項,才可辦理「教師深度研習」。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教師須經系(所)相關會議通過,並於104年4月15日前向研發處提交計畫書(如附件3)。
(二)提研發處審查小組會議審查。
(三)簽報校長核定後函請教育部審核。
五、因教師深度研習(程序五)及教師深耕服務(程序六)為第二階段推動,依教育部規定以完成第一階段實務課程發展之系科優先申請(機械系、電機系、化工系、工管系、建築系、應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