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補助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要點,本處公告辦理明年度(104年)補助校內各單位辦理研討會申請業務。
二、補助申請說明:
1.各系、所、院及中心舉辦學術研討會,主要預算應向校外相關單位申請補助,如經費不足,得依本辦法向本校提出申請部分補助。各系、所、院及中心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2.本補助將以國際定期研討會及「執行經費轉入學校之申請單位」優先補助;經核准補助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4年2月28日止
四、辦理流程:
1.104年二月底:截止申請。
2.104年三月:書面審查(初審)及複審。
3.104年四月初:核定及公告。
五、本補助要點及申請表格詳如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