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智慧電子前瞻技術精進課程推廣計畫」徵件須知。

一、本計畫每一學校至多申請2案,1系所以1案為限,每案以開授兩門課程為限,因本案有申請件數之限制,依本校投標案件作業流程規定,請有意申請之系所於102年7月12日(五)前至研發處登記,得依登記順序代表本校提出申請。
二、本案擬請獲得申請該計畫資格之單位,備妥計畫申請書乙式6份及電子檔乙份,於102年7月26日(星期五)前送至研發處彙辦寄送。
三、本課程補助之徵件須知及計畫申請書格式請參考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