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委託研究計畫案,函請踴躍參加投標。

一、內政部辦理「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委託研究計畫案,函請踴躍參加投標。
二、印鑑證明制度由日據時期沿用迄今,惟現今多可親自簽名,當事人之簽名、印章、委託契約等意思表示行為及效力,民法皆有規範;各相關公私部門亦有諸多替代措施。今印鑑證明已非辨識當事人真意唯一方式,尤其科技進步,印鑑章易遭偽刻,舉證困擾,迭有廢除之議。自民國 93年迄今印鑑證明核發件數亦逐年成長之趨。
三、依印鑑核發數據分析,使用印鑑證明者仍高於其他替代措施,為達革新簡政使民並符合世界潮流,內政部多次邀集各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研商,為改善印鑑證明制度,並就法規面、制度面及實務面等不同面向通盤研究,爰辦理「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作為後續政策參據,期能改進並強化印鑑制度,保障民眾權益,提升行政效率。
四、該委託研究案業於 101年 11月 8 日登載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告,如有任何疑問,請上網查詢或電話洽詢承辦人:廖培盛先生(電話:02-23565088 、 02-23976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