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01年度開發型及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即起受理申請至101年7月13日下午6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據國科會101年5月10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29549號函辦理。
二、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8點增列第4項規定:
「博士後研究人員得因執行計畫需要至合作企業參與研
發,其工作內容、期間等相關事項由計畫執行機構以契
約明定。」。
三、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1年11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次:
(一)計畫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並依規定期限(101年7月13日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係指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之規定者,所尋求之合作廠商應切實符合「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條第三項合作企業之資格。
四、國科會產學計畫相關文件可自行於該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