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市政學習作業計畫(校內申請日:3/30(一)中午12點截止)

一、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宿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期間學生保險亦由各校自行負責投保,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
義核發證書。

三、本案經各校申請後統計名額,視本府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排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欲申請實習同學,請由系所統一於3/30(一)中午12點前提供資料研發處發文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更多詳細資料,請下載並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