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培育都市更新推動及社會住宅管理之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實務實習之機會。
二、本中心115年暑期實習生名額共計8名,實習期間為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申請實習時數至少須滿130個小時),本中心提供意外險保險及實習期滿本中心得依規定
核給實習獎勵,惟不提供膳食、住宿、交通及任何補助或津貼。
三、暑期實習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30日公告之次日起十五日內(3月31日起至4月14日止),有意願之學生請檢具申請資料文件,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後,通知錄取之學生至本中心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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