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美術館(申請時間:即日起 至 2026 年 3 月 2 7 日 17:00 止)

一、目的

臺中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培育現當代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及行銷、典藏研究人才,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學生實務學習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與本館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得向本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以義務性質至本館實習。(外籍學生申請者,以具備中文之聽說能力為優先考慮)

三、實習期間與時數

(一)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實習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

(二)實習時間以每週一至週五9:00–17:00為主,實習方式以到館實習為原則。實習組室得視需要彈性調整實習期間、時數、時間與地點。配合實習需要於週末、假日或夜間實習者,經實習組室同意後,得擇日補休。

(三)經實習組室與實習生協商同意,得簽奉館長核准延長實習期間與時數。由學校選派或涉及校內實習學分認定者,應併取得所屬系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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