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4230079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函知如有規劃於114學年度選派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擬向教育部申請補助者,請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競賽填寫一案),併佐證資料各1式5份申請。
三、敬請師生欲申請者,於114年5月19日前送申請表(如附件)及佐證資料各1式5份予研發處彙辦,俾利本處函報教育部。
聯絡窗口:研發處就輔組駱小姐 分機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