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臺灣先進科技研究中心發展以厚實並鞏固未來10 年科研能量為主軸,申請計畫須根據專案目標加以闡釋研究方向:
(一) 對臺灣未來5 至10 年長遠發展具策略性、重要性的大型研究主題。例如可切合國際趨勢及對國家有長遠助益之研究主題,或研究主題具領先國際核心技術之能量。
(二) 具備領域重要性及國際影響力。例如可提出拓展國際接軌及槓桿國際能量之具體作法,或引導連結全球科研網絡等。
(三) 具備獨創性或原創性突破潛力。
二、 本案計畫徵求重點如下:
(一)計畫類型:本計畫為單一整合型計畫,每一計畫以1位總計畫主持人及5位共同主持人為上限,並應由總計畫主持人統整所有計畫工作之內容與經費,並述明共同主持人之計畫分工。
(二)申請作業:採「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辦理,申請案若未達評審標準時亦得從缺。
(三) 本計畫一期5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112年6月1
日至117年5月31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三、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賴怡臻科長(02-27377128)、羅惠嫻專案佐理研究員(02-27377533)。
四、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