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科技部110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案,即日起自109年6月15日(星期一)受理申請。

1. 為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使用,科技部修正原「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為「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
2. 總計畫主持人(中心主任)須彙整中心總計畫、校內所有運作子計畫及購置子計畫,以分項整合型計畫申請。
3. 本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除購置計畫因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配合款證明,研提一年期計畫以逐年核定外,中心總計畫與運作計畫均須研提5年期經費需求﹔經審查通過,以分年核定多年期方式核定。
4. 計畫徵求公告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科技部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朱玉玲研究員,電話02-2737-7519。
5.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附件。